补办商标证书:
是指商标注册文件因丢失、破损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重新补发一份证明文件。即补发证明文件。通常指补发注册证。证明文件包括:1.商标注册证;2.变更证明;3.转让证明;4.续展证明
申请条件:商标证明文件已经下发,并且收到。
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撤销(被动放弃权)撤销事由: 1.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法》*四十九条*二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四十九条款、*六十五条规定) 2.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撤三):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四十九条规定)
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发生了变动,与原申请商标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申请条件:1.商标已提交,或者注册成功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某一项发生变动,或者两项都发生变动
一、商标的定义:
《商标法》*8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ps:声音商标是特定使用)商标概念: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具有显著性特征的;(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能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的商品或服务的作用)二、商标的作用:
保护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可以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并禁止他人使用。(1)专有性: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2)排他性:他人不得使用。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3)区域性: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在哪个国家受到保护。(国内商标、国外商标、马德里商标)让公众区分商品的来源、供应商,认牌购物。避免无意中侵犯了他人注册的商标而付出不必要的代价赔偿。注册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收取许可费。注册商标可以质押。注册商标可以是企业**度和美誉度的体现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