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是怎样界定的?
我国《**法》*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和**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法》*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法》*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申请了**,还没有批准前,在产品包装上将申请号印刷宣传成**号,是不是违法?将如何处罚?
《**法》*十七条规定,**权人有权在其**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标记和**号。需要指出的是,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提出以后,授权以前,由于尚未获得**权,申请人不得将该申请号作为**号标注在其产品或包装上。同时,我国《广告法》*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产品或者**方法的,应当标明**号和**种类。未取得**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权。禁止使用未授予**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做广告。*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不能申请专利?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于前4项所列的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权。
**制度是否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为什么?
**制度的特点是,国家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发明创造,即通过在一定时期内授予**权换取发明人向社会公开其发明创造的内容。500多年的**历史表明,**制度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首先,**制度能够鼓励**权人主动实施其**技术;
其次,**制度为他人实施**技术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再次,**制度有利于从外国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也有利于我国的先进科学技术走向世界,从而促进发明创造的国际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