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将商标权转让给另外一个主体的行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
申请条件:1.收到受理通知书,或者注册成功2.商标权发生了转移,从一个主体转让到另外一个主体
商标驳回复审:
1、收到纸制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2、收到电子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商标评审委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复审补充证据材料:1.企业简介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度)3.各项荣誉4.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5.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7.其他可以证明产品和**度证据和材料8.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审理时间:商评委9+3个月下达受理结果
评审结果:1、予以核准:进入初审公告。 2、予以驳回:无效,或者向法院起诉
诉讼救济: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表;(有模版)(2)软件源代码;(3)软件使用说明书;(4)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个人申请所需)(4)前期开发说明(软件开发在公司成立3个月内所需)
双软是分两个部分的:
“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取得这两个证书称之为双软企业。
双软是在当地软件行业协会办理的,具体的时间和流程每个地区都不太一样,具体应该参照当地软件行业协会的网站通知。
下面来说所需材料:(以下材料是以北京为例的,各个地方会有一些差异)
一、软件企业认定
1、认定软件企业的主要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